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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什么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 按照原行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 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

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非常好设置有到期日。(四)应付账款 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一个新的建筑施工类公司的会计科目应该怎样设?

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按照原行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建筑业会计和工业会计有所不同,它是按工程项目来核算的,一项工程一个核算账户。科目有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2、否则,应当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简化工作量。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

3、首先我们要知道施工企业和一般类型的企业在会计核算上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对施工成本的核算以及对收入、成本确认方面的不同上。建筑施工业会涉及到哪些会计科目?建筑施工业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二级明细科目会有很多不同,大家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

1、国家《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医院虽然使用有辐射源的设备,但都是在能够保证人身安全的状态下工作的;所以医院不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范畴。

2、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是除了矿山从业人员超过100人时,需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必须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这...

【答案】:D A项错误,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B项错误,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B选项错。由 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选项错。施工企业应当明确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D选项正确。详见教材P8。

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部,转包的描述那里。建造师(Constructor)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英国。

这个视情况而定,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项目,可以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方式,不一定要设置一整个项目经理部。但在每一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项目上面总得有一个人牵头对接处理各项事务。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就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该要多少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该要一百人。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法律分析: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3、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在本案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显然应该由主要负责人黄某和夏某进行保证。

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第二十四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数超过一百人的单位也应设置或配备相应人员,而从业人数在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则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6、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 采矿业的发展,制订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山产资 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发布时间: 2024-06-13